上海市法律文书送达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HZC2026264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法律文书送达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0万元(人民币),招标人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90万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法律文书送达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法律文书送达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绿色和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执行本国产品标准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9日16时00分到2026年11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2026年10月29日起至2026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或通过网上邮件获取,售价:600元
售价:6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1、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法律文书送达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一采购需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成交服务单位如果为非原服务单位,新成交服务单位需支付2025年12月1日至合同签订生效月期间的服务费给原服务单位,金额按照新成交成交单价计算,并做好项目移交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一采购需求)4、报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1套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3号10楼)进行现场或网上邮件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注:参加项目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