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中招(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11月招标公告=东莞市第九人民医院(东莞市传染病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受东莞市第九人民医院(东莞市传染病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第九人民医院(东莞市传染病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九人民医院(东莞市传染病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KZB-2026-C18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8,4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采购包1:

采购包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最高限价(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仪等设备一批1(批)请参阅《采购需求书》514,400.00元否

2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设备一批1(批)请参阅《采购需求书》44,000.00元否

本项目采购包1至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购包1至采购包2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采购包1至采购包2)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照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照投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照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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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于采购包1至采购包2)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

(1)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具备相应生产范围)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2)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具备相应生产范围);

(3)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4)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则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的相关说明(格式自拟)。

②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

(1)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2)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则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的相关说明(格式自拟)。

③投标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以上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5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之前递交,迟交或以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3.地点:东莞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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