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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中医医院全流程智能导检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市中医医院全流程智能导检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2602068B02034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中医医院全流程智能导检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昆明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中医医院全流程智能导检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市中医医院全流程智能导检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6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云南中咨海外-投标报名”网站

完善信息后选择左边导航栏点击“项目管理”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报名”后按要求上传获取文件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待审核后办理交纳文件费相关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昆明市中医医院全流程智能导检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昆明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昆明市中医医院全流程智能导检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市中医医院全流程智能导检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Z2602068B020348;2.3预算金额:2.5万元/年;

2.4资金来源:已落实;2.5采购内容:

序号名称数量计量单位

1全流程智能导检系统维保服务1项

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注: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投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6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对成交人的上一年度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2.7服务地点: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院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2.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地缴款证

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地缴款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3.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8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4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规定时间要求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4.1款)。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6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楼)。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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