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507092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市现代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上海市现代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机构资源库建库施工资源库供应商入围,计划分为8个专业组(包件),分别为:
包件1:建筑工程专业组,计划入围6家供应商;
包件2:公路工程专业组,计划入围6家供应商;
包件3: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组,计划入围6家供应商;
包件4:港口和航道工程专业组,计划入围4家供应商;
包件5:电力工程专业组,计划入围4家供应商;
包件6: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组,计划入围4家供应商;
包件7:通信工程专业组,计划入围4家供应商;
包件8:机电工程专业组,计划入围4家供应商。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与单个或多个包件的投标,可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1:建筑工程专业组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登记成立的法人组织;或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的法人分支机构;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投标单位人员须具有完成本专业项目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对应专业组(包件)时,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7)同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在本项目同一专业组(包件)入围数量不得超过2家;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2:公路工程专业组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登记成立的法人组织;或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的法人分支机构;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投标单位人员须具有完成本专业项目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对应专业组(包件)时,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7)同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在本项目同一专业组(包件)入围数量不得超过2家;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3: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组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登记成立的法人组织;或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的法人分支机构;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投标单位人员须具有完成本专业项目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对应专业组(包件)时,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7)同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在本项目同一专业组(包件)入围数量不得超过2家;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4:港口和航道工程专业组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登记成立的法人组织;或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的法人分支机构;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港口和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投标单位人员须具有完成本专业项目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港口和航道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对应专业组(包件)时,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7)同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在本项目同一专业组(包件)入围数量不得超过2家;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5:电力工程专业组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登记成立的法人组织;或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的法人分支机构;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投标单位人员须具有完成本专业项目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电力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对应专业组(包件)时,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7)同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在本项目同一专业组(包件)入围数量不得超过2家;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6: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组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登记成立的法人组织;或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的法人分支机构;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投标单位人员须具有完成本专业项目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对应专业组(包件)时,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7)同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在本项目同一专业组(包件)入围数量不得超过2家;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7:通信工程专业组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登记成立的法人组织;或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的法人分支机构;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投标单位人员须具有完成本专业项目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通信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对应专业组(包件)时,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7)同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在本项目同一专业组(包件)入围数量不得超过2家;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8:机电工程专业组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登记成立的法人组织;或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的法人分支机构;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投标单位人员须具有完成本专业项目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对应专业组(包件)时,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7)同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在本项目同一专业组(包件)入围数量不得超过2家;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3日00时00分到2026年11月8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在平台上注册登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